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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论文详细信息

估价机构适用特殊的普通合伙规定的理由       

文献类型:会议

作  者:崔太平

作者单位:四川恒通评估师事务所

会议文献: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2008年第3期(总第70期)

会议日期:20080515

出版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编辑部

出版日期:20080515

学会名称: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语  种:中文

摘  要: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为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估价师、律师、建筑师、医师等)量身打造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希望以此突破普通合伙对于这类机构发展的制度限制,以适应加入WTO之后的国际竞争环境,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目前,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仅受理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

关 键 词:特殊的普通合伙  房地产估价机构 合伙制 会计师事务所 专门技能  合伙企业法 普通合伙企业  

分 类 号:D922.291.9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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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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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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