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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预算调整审批怎能“追认”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卢鸿福[1] 刘志毅[1]

机构地区:[1]湖南省涟源市人大常委会

出  处:《人大研究》

年  份:2007

期  号:8

起止页码:1-1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WSKHX、普通刊

摘  要:财政预算是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年度收支计划,法律早有规定,预算在执行过程如需进行局部调整,必须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执行。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地方往往要下一财政年度人大会议召开前才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预算调整方案,此时预算调整方案中的有关事项早已落实,事实上使人大常委会对预算调整的事前审批变成了事后“追认”。

关 键 词:预算调整 “追认”  审批 人大常委会 人民代表大会  收支计划  财政预算 执行过程  

分 类 号:F812.3[财政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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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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