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
年 份:1989
期 号:2
起止页码:36-37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1992、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1985年初,经国家教委批准和审定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创办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以下简称"法律业大")。三年多来,这所学校主要依靠法院系统自身的力量,在培养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和改革;在促进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有益的新鲜经验,使整个法律系统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匮乏的局面,开始改观。一、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发展 1985年7月,法律业大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首届录取法院干部3万5千多人入学。三年的时间里,法律业大学员系统地学习了18门高等学校基础理论课、法律专业基础课和法律专业课,获得了比较全面、系统的专业知识。目前,经考试合格。
关 键 词:法律专业人才 干部培训 审判工作 基础理论课 教育事业 专业知识 基层人民法院 法学理论 课程设置 毕业生总数
分 类 号:G6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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