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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关于口供补强规则的系列探讨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刘兰[1] 汤倍[2]

机构地区:[1]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房政法规处 [2]成都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

出  处:《金卡工程(经济与法)》

年  份:2010

期  号:2

起止页码:26-27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口供补强,是指仅有被告人的口供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必须经由其他证据的补强法官才能作出有罪的判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的”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就体现了这一精神。

关 键 词:口供补强规则 被告人供述 《刑事诉讼法》 证据  定案 判决  法官 刑罚

分 类 号:D925.23] D925.2[法学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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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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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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