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协助组织卖淫罪罪名应取消    

Charge of assisting in organizing prostitution should be abolished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关荣华[1] 刘芳[2]

机构地区:[1]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辽宁沈阳110005 [2]辽宁省委党校,辽宁沈阳110004

出  处:《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年  份:2010

期  号:3

起止页码:18-20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普通刊

摘  要: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中最早规定了协助组织卖淫罪,1997年刑法典保留这一规定。关于协助组织卖淫罪是否应当独立成罪一直存在争议,独立说和取消说各抒己见。笔者同意取消说,认为应当将协助组织卖淫行为定为组织卖淫罪,取消协助组织卖淫罪,而独立说的观点值得商榷,对独立说的理由予以反驳。

关 键 词:协助组织卖淫罪  共犯 帮助犯 独立说  取消说  

分 类 号:DF639]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