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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如何理解“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王爱民[1] 张宝伟[2]

机构地区:[1]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 [2]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

出  处:《中国社区医师》

年  份:2010

卷  号:26

期  号:32

起止页码:26-2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侵权责任法》57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关于如何理解及以何标准界定"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引发了热议,本刊邀请两位律师对此展开讨论。

关 键 词:诊疗活动 医疗水平  义务 侵权责任 医务人员 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  

分 类 号:R-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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