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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财产继承的手续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张兰[1]

机构地区:[1]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湖南分校,410001

出  处:《湖南农业》

年  份:2000

期  号:7

起止页码:22-2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问:我作为继承人之一,可依法继承一批财产。但我不了解财产继承的手续。请问财产继承有哪些手续? 答:财产继承的手续分为四个部分:财产继承的开始,接受、放弃继承和继承权的丧失,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继承权的诉讼时效。 1.继承的开始 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基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在继承法律关系中产生以下法律后果:①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其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便转化为遗产。

关 键 词:财产继承 继承手续  继承开始  继承权诉讼时效  

分 类 号:D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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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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