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北京市昌平实验中学
年 份:2016
卷 号:0
期 号:2
起止页码:28-30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明确指出:“乐谱是记载音乐的符号,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工具。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识谱能力,有利于参与音乐欣赏、音乐表演和音乐创作等实践活动。”“新课标”在课程内容中对不同学段学生识谱的标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至二年级“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三至六年级“能够跟随琴声视唱简单乐谱,具有初步的识谱能力”。七至九年级“具备识谱能力,能够比较顺畅地识读乐谱”。较2001年版“课标”中三至六年级“能够识读简单乐谱”,七至九年级“巩固、提高识读和运用乐谱的能力”的要求有了明显的提高。
关 键 词:识谱教学 认识与思考 音乐课程标准 识谱能力 2001年版 新课标 义务教育 音乐欣赏
分 类 号:G633.951[教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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