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100036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100033
年 份:2016
卷 号:30
期 号:1
起止页码:55-5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关于企业购入债券后持有至到期取得的利息是否应缴纳营业税,各地存在理解分歧和执行差异。本文认为,对债券持有至到期取得的利息不缴纳营业税,是有明确的税收政策依据的。《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中"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就是指对购入金融商品后取得的持有收益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对持有至到期的债券取得的利息不应缴纳营业税。
关 键 词:债券 利息 金融商品 营业税
分 类 号:F810.5[财政学类]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