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年 份:2016
期 号:8
起止页码:51-5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裁判要旨】紧急避险应当以社会正常的、一般人的观点加以判断,而不以险情的实际发生为构成要件。因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自身故障引起险情的,乘客有权选择最迅速、最便捷的方式紧急避险,即使险情未实际发生或者被排除,对于乘客在避险过程中所受的人身、财产损害,营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 键 词:紧急避险 标准 交通运输工具 构成要件 财产损害 赔偿责任 应当 乘客
分 类 号:D920.5[法学类] D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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