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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假的种子和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之区别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武合讲[1] 武合金[2] 任晓东[3]

机构地区:[1]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菏泽274000 [2]北京都城(菏泽)律师事务所 [3]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

出  处:《种子世界》

年  份:2017

期  号:12

起止页码:17-18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伪劣种子有三类,第一是假的种子;第二是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第三是以不合格种子冒充合格种子。其中的不合格种子,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种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劣种子,

关 键 词:伪劣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种子法》  《刑法》  标签标注

分 类 号:S339.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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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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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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