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2]北京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 [3]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 [4]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 [5]华南理工大学货币法制史研究中心
年 份:2018
卷 号:0
期 号:8
起止页码:154-15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秦律规定在借贷中禁止追债以人为质,体现了法律保护借款人权力的立法精神。这说明,秦代法律已经从只对债进行保护,开始转向对借贷双方当事人给予保护。"百姓有责,勿敢擅强质,擅强质及和受质者,皆赀二甲。"廷行事强质人者论,鼠者不论;和受质者,鼠者论。
关 键 词:百姓 货币法 法律保护 释义 史料 古代 中国 立法精神
分 类 号:F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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