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DAI Zhe(Aix Marseille University,Law school,Marseille 13100,France;Institut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Shanghai 200042,China)
机构地区:[1]埃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法国马赛13100 [2]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上海200042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驱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职务发明制度研究"(16ZDA076)
年 份:2019
卷 号:40
期 号:2
起止页码:93-99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SA、CSA-PROQEUST、CSSCI、CSSCI2019_2020、NSSD、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我国在《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新增了追续权条款,但草案并未规定追续权的权利性质。理论界在界定追续权权利性质上存在4种不同的观点,即征税权说、著作人身权说、著作财产权说、综合权利说。追续权并非税法上之征税权,追续金不具有税的属性,将追续金视为税的观点源于对原始词汇的错误理解。追续权虽具有"不可转让、不可放弃"的人身权特征,但这一特征的产生不同于身份权,也有别于传统人格权和著作人身权,追续权不具有人身权属性。追续权是一项报酬请求权,源于对艺术作品使用的补偿,应当将追续权置于著作财产权之中。
关 键 词:追续权 著作权 权利性质
分 类 号:DF523.1]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