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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区分    

Differentiation between Crime of Selling Poisonous or Harmful Food and Crime of Selling Food Failing Safety Standards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郭莹[1] 周杨[1]

Guo Ying;Zhou Yang

机构地区:[1]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

年  份:2020

期  号:23

起止页码:39-4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行为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且含有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成分的肉类制品,在其销售时并不明知该肉类制品中含有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其行为应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从业禁止的适用应遵循必要性、适当性及针对性原则,对“相关职业的范围”需严格限制解释,一般来说,应当以职业分类中的小类作为利断出发点。

关 键 词:盐酸克伦特罗 瘦肉精 肉类制品 符合安全标准  检验检疫 针对性原则  销售  必要性  

分 类 号:D920.5[法学类] D924.3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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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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耦合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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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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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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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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