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近代西方教会在华购置地产的法律依据及特点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王中茂[1]

机构地区:[1]河南洛阳师范学院历史系,471022

出  处:《史林》

年  份:2004

期  号:3

起止页码:69-7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NSSD、RCCSE、RDFYBKZL(收录号:265258)、RWSKHX、核心刊

摘  要:西方教会系基督教所属的天主教、东正教、新教三大教派。西方教会在近代中国通商口岸购置地产的法律依据是《南京条约》、《黄埔条约》和《天津条约》等,在内地置产的依据是中法1860年《北京条约》(中文本)、1865年柏尔德密协议与1895年教会内地置产协议。其中《北京条约》中的教会置产内容乃是当时担任翻译的法国传教士擅自增添的,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清政府就教会置产问题与法国进行过多次交涉。各教会在华置产的规模和数量相差悬殊,方式及用途迥异。

关 键 词:近代中国  西方教会 法律依据 置产特点  

分 类 号:K14[历史学类] B97]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