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收藏

导出分析报告

研究主题:考试作弊    无线电管理机构    应用型人才    法律地位    无线电设备    

研究学科:经济学类    

被引量:5H指数:1

-

检索结果分析

署名顺序

  • 全部
  • 第一机构
结果分析中...
排序方式:

16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浅析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1
《时代教育》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耿艳文  出版年:2014
现如今,我国对法学专业型人才的需求量逐年增加,为国家培养出高素质法学人才已经成为各高等院校的艰巨任务。结合实际情况,本文对法学专业回见教学体系的相关构建从三个方面进行深入性的解析,为教学研究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
关键词:法学 应用型人才 实践教学
独立学院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研究
2
《时代教育》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白松  出版年:2014
独立学院伴随着经济改革,是为适应社会人才需求而建立起来的。独立学院学生作为大学生群体中的组成部分,为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然而近些年来,随着社会人才需求质量的逐年提高,独立学院在人才培养上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特...
关键词:独立学院  自主学习能力 法律教学
无线电管理机构在打击考试作弊中的法律地位分析
3
《法制与社会(旬刊)》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范广达  出版年:2012
近些年来,伴随着社会上各种考试的增多,利用无线电设备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现象也逐渐滋生,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与此相对应的,我国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在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试作弊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和不...
关键词:无线电管理机构 考试作弊 法律地位
无线电管理机构在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工作中的法律地位
4
《中国无线电》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监测站 范广达 徐勇 龚云凯  出版年:2012
1.无线电管理机构在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工作中的法律地位法理分析 在现代法治国家中,人们无论是否承认"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都无法否认权利话语是当代流行的政治和法律话语之一。而公共权力的来源基础是公...
关键词:无线电管理机构 无线电设备 法律地位 作弊 考试 利用  防范  公民权利
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途径分析
5
《东方企业文化》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李赫男  出版年:2012
2010年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招标课题"独立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
独立学院在课程建设方面往往套用其母体院校的课程体系,缺乏自身特点。现今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也大多侧重于某一具体课程,而针对于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整体的课程建设研究却少有问津。独立学院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必须要形成自己的课...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 课程建设 途径  
无线电管理机构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相关法律依据
6
《中国无线电》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吉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省无线电监测站 郭城 时万青 刘思远  出版年:2012
无线电管理机构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涉及我国的根本法律、基本法律与专门法规三个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律。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关键词:无线电管理机构 法律依据 无线电设备 作弊 考试 利用  防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  
论国际投资间接征收判定中的“效果标准”
7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王小林 云薇笑  出版年:2017
"效果标准"是判定东道国干预外国投资的措施是否构成间接征收的标准之一。东道国征收性措施对投资者权利的干预程度以及干预的持续时间是判断政府措施是否构成间接征收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国际投资  间接征收
可持续发展投资政策框架下间接征收的“管制权例外”
8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云薇笑 王小林  出版年:2018
当下国际投资法变革的重要目标是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建立"致力于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政策框架",应区别不需补偿投资者的东道国管制措施和需要补偿投资者的间接征收,以保障国家基于国家主权而享有的管制权力。
关键词:国际投资  间接征收 管制权例外  
论法律思维的理论关注
9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吉林大学法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于璐  出版年:2018
法律思维方式作为法律人基本思维方式,为我们所习惯和熟知。本文试以法律思维基本特征为基础,从科研、司法实践、法学教育三个方面,对法律思维与法学理论相结合的重要性展开论述,强调除了法律思维基本要素以外,我们应当注重看待问题、...
关键词:法律思维 法学理论 法学研究 法律论证
试分析《鹿特丹规则》中承运人责任的变动对我国海运行业的消极影响
10
《法制与社会(旬刊)》吉林大学法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范广达 刘航硕  出版年:2012
众所周之,《鹿特丹规则》的通过和开放签署将对世界航运和贸易带来重大的影响。作为统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立法的一次新尝试,《鹿特丹规则》相较于其他公约的最大的变化就是增加承运人的义务。由于我国是新兴的航海大国,可想而知公约对我...
关键词:《鹿特丹规则》 承运人 承运人责任 海运业
已选条目 检索报告 聚类工具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